油庫消防給水系統用于冷卻油罐 、保護消防人員及配置滅火泡沫。消防給水系統有高壓系統 、低壓系統和臨時高壓系統, 油庫常采用臨時高壓給水系統。根據油庫等級及地理條件 ,給水管道可采用環狀或枝狀敷設 。
油罐消防冷卻水系統型式由單罐容量和罐壁高度確定 ,可采用固定式、移動式或兩者結合的型式 。消防給水設計流量應根據油庫規模 、油罐類型 、消防冷卻型式 、冷卻水供給范圍及供給強度確定, 并應用所選泵進行校核。消防冷卻水的供給時間由油罐直徑確定 ,直徑大于 20 m 的地上固定頂油罐為6 h ,其余為 4 h ;地上臥式油罐為 1 h 。1.2 泡沫滅火系統油罐消防泡沫滅火系統的設置型式及設置方式應根據《石油庫設計規范》確定。系統的型式宜采用低倍數 、中倍數泡沫滅火系統,系統的設置方式尚應考慮單罐容量及油罐類型, 有固定式 、半固定式或移動式泡沫滅火系統 。泡沫滅火系統應根據《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設計規范》及《高倍數 、中倍數泡沫滅火系統設計規范》設計, 對于單罐容量等于或大于 100 000 m3 的浮頂油罐,泡沫滅火系統應采用自動控制方式。